跳至主內容區

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09-15 | 點閱數: 527
一、 依據本府財政局案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12年9月12日保中字第1120600715號函辦理。 二、 為期本市社會大眾建立正確之金融知識與保險規劃觀念,並將金融保險專業知識融入日常生活中,本府與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共同舉辦旨揭活動。 三、 本活動訂於112年9月26日(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本府公務人力培訓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舉行,內容包括「財務規劃與財務幸福」及「ESG永續金融、金融政策宣導及性別平等政策宣導」(含有獎徵答)。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9-15 | 點閱數: 630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9月8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21025411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2年10月21日(星期六)、10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請於各日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 (二) 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三) 參加對象:學...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9-15 | 點閱數: 532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12178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為增進幼兒園相關人員手語知能,並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具手語溝通之能力,請轉知貴校(園)教保服務人員、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專業團隊人員踴躍參與,並本權責核予公(差)假出席。 三、 北區研習辦理時間與地點: (一) 北區研習: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11月26日(星期日)於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行政大樓地下室演講廳...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09-14 | 點閱數: 474
一、 依人事總處112年9月5日總處資字第112500031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旨揭功能之統計資料來源為各機關報送至人事總處「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差勤資料彙整平臺」(以下簡稱差勤彙整平臺)之差假及加班資料,統計範圍為各機關(不含事業機構)在職人員(不含人員區分為「其他人員」者)最近3年之差勤資料。 三、 本府各機關學校業於每月10日前完成報送上月人員差勤資料至差勤彙整平臺,以及檢視檔案傳輸情形,若同仁對前開統計結果有疑義時,應逕向當時服務機關反應,...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9-11 | 點閱數: 525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9月8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21025403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各單位相關人員對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的認識及使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計畫辦理研習。 三、 旨揭研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 時間:112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40分(請於是日下午1:00開始報到)。 (二) ...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9-11 | 點閱數: 436
一、 本次參訪活動資訊如下: (一) 活動時間:112年9月20日(三)下午1時50分至2時50分。 (二) 實施對象:國小五、六年級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與相關教師。 二、 請依教師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三、 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特教組,連絡電話:(03)4223214分機613,聯絡人:朱怡眞組長。
研習資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9-11 | 點閱數: 552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9月4日師大特教字第1121024522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國人對正向行為支持正確認識與知能,及增進國內發展正向行為支持相關單位之溝通,臺灣正向行為支持學會特舉辦「臺灣正向行為支持學會第二屆會員大會暨研討會:『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學校與社福的系統運作模式』,期待增進學校與學區積極運用正向預防落實以學生為本的教育。 (一) 研討會相關事宜如下: 1、 時間:112年9月16日(星期六)上...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資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9-07 | 點閱數: 345
一、 依據本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112年9月5日武高優字第112000956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第七場次研習日期原訂於112年10月28日辦理,因故調整為112年11月11日,另部分講座講師因期程無法配合,故修正講師名單,請轉知貴校參與教師。 三、 本案參與人員於研習是日核予公假登記,研習期間倘遇例假 日,並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 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每場次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單位依實際 參與研習狀況,核予研習時數。

下中區域內容

北勢行事曆

頁尾區域